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026】QT1100号 项目名称:宁波海洋中心2026年多旋翼无人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序号类别子项数量(单位)1大载重运载无人机大载重运载无人机套装(含飞行器、遥控器、充电器、电池、便携箱、备用旋翼及其它必要配件)1套智能飞行电池4个4G增强图传套件2个保障服务加三者险3年无人机流量服务包(按年包)5年2小型多旋翼无人机及配套激光雷达小型多旋翼无人机套装(含飞行器、遥控器、充电器、电池、增强图传模块、便携箱、备用旋翼及其它必要配件)1套智能飞行电池7个电池箱1个无忧保障服务(含无人机与激光雷达)2年配套激光雷达1个4度电户外电源套装(分体式)2套4G信号放大器1套无人机流量服务包(按年包)5年三者险3年控温充电柜1台无人机用单点测深系统(含手持设备)2套3轻型多旋翼无人机(测绘无人机)轻型多旋翼测绘无人机套装(含飞行器、遥控器、充电器、电池、便携箱、RTK多功能基站(带脚架)、备用旋翼及其它必要配件)2套配套电池10个无忧保障服务(每架)2年三者险(每架)3年无人机流量服务包(每架飞机按年包)5年机载算力扩展模块2个4轻型多旋翼航拍无人机(航拍无人机)轻型多旋翼航拍无人机套装(含飞行器、遥控器、充电器、电池、增强图传模块、便携背包及其它必要配件)3套无忧保障服务加三者险(每架)3年无人机流量服务包(每架飞机按年包)5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必须为未被列****网站、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投标人须在招标人处无不良履约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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