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西安融城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西安地铁5号线综合开发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预制叠合板、预制楼梯进行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7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5〕6号);
1.2.8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为西安地铁 5 号线和平车辆段综合开发项目(一期)二标段。
西安地铁5号线和平车辆段综合开发项目(一期)二标段工程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占地面积约2.8万㎡,8栋高层分别是13#楼(26F/-2D)、14#楼(26F/-2D)、15#楼(23F/-2D)、16#楼(26F/-2D)、17#楼(26F/-2D)、18#楼(26F/-2D)、19#楼(26F/-2D)、20#楼(26F/-2D),21#楼(3F)配套用房,地上建筑面积83732.96㎡,地下建筑面积36262.76㎡,其范围内附属配套设施、部分垃圾收集点24㎡,总建筑面积为120019.72㎡,基础设计形式为桩基础。
项目主要工程包含:土石方工程、桩基和支护工程、土建主体工程、水电安装工程、保温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室外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预制叠合板、预制楼梯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成立年限不少于 4 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为预制叠合板、预制楼梯的原厂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贸易商参与投标,须具备与预制构件产能配套的生产工艺、装备及达标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预制构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须提供主要生产设备购置发票等证明材料,证实具备自有生产能力;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两年内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提供1份;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1日至2026年04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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