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综合能源宁波能源2026-2027北仑电厂石灰石粉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602147,招标人为国能(浙江)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浙江)综合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年度框架合同,分批次供货。宁波能源预估石灰石粉用量约为115000吨(具体以生产实际需求为准),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暂定为 2026年4月15日至2027年4月14日),交货地点:国能浙江北仑电厂。合同以预估采购数量、合同总金额、合同交货日期为终止条件,三个条件达到其中一个即本合同终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粉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粉矿源(货源)厂家的制造商授权书和石灰石粉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灰石粉供货合同业绩2份(不接受石灰石业绩),且单份合同中石灰石粉供货量不低于10000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1张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验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要求:1)开票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向前追溯30天之前的日期;2)发票内容须体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或校验码;3)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或提供的发票开票日期距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向前追溯少于30天,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石灰石粉样品化学成份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3-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07 16: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