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谈判方式采购盘南2×66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所需噪声治理EPC工程,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谈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项目名称:盘南2×66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2)项目概况:本期规划容量为2×660MW超超临界CFB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等配套设施,项目拟采用500kV一级电压接入电网。(3)采购范围:噪声防治工程的设计、设备材料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监造、施工、试验及检查、调试、试运、噪声监测及评估、配合达标验收、消缺、最终交付达标投产、质保期服务等所有工作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本次采购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冷却塔区域的噪音治理,二标段为其余区域的噪音治理,响应人进行分开报价,采购人分开授标。(4)交货时间:收到排产通知后1个月开始交货并进场安装,20天安装完成。(5)交货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盘南产业园区盘南2×66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厂址(6)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7)质保期:从整个项目达到降噪的设计要求并通过电厂竣工环保验收之日起开始计,为期两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应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响应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4、响应人具有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5、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近一年内由银行或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出具“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或重大商业纠纷”的书面声明。6、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7、响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资格证明,如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8、响应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国内火电厂燃煤机组噪声治理工程或燃气机组噪声治理工程合同已完工业绩2份(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其中至少1份合同业绩已经通过环保验收,且运行1年及以上。业绩须是响应人与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直接签订的业绩,不接受二次分包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工程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以及相关环保验收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9、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04月07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载谈判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谈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0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项目名称:盘南2×66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2)项目概况:本期规划容量为2×660MW超超临界CFB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等配套设施,项目拟采用500kV一级电压接入电网。(3)采购范围:噪声防治工程的设计、设备材料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监造、施工、试验及检查、调试、试运、噪声监测及评估、配合达标验收、消缺、最终交付达标投产、质保期服务等所有工作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本次采购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冷却塔区域的噪音治理,二标段为其余区域的噪音治理,响应人进行分开报价,采购人分开授标。(4)交货时间:收到排产通知后1个月开始交货并进场安装,20天安装完成。(5)交货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盘南产业园区盘南2×66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厂址(6)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7)质保期:从整个项目达到降噪的设计要求并通过电厂竣工环保验收之日起开始计,为期两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应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响应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4、响应人具有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5、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近一年内由银行或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出具“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或重大商业纠纷”的书面声明。6、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7、响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资格证明,如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8、响应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国内火电厂燃煤机组噪声治理工程或燃气机组噪声治理工程合同已完工业绩2份(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其中至少1份合同业绩已经通过环保验收,且运行1年及以上。业绩须是响应人与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直接签订的业绩,不接受二次分包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工程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以及相关环保验收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9、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04月07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载谈判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谈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0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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