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6-04-13 17:00:0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物资公司)大唐库布齐沙漠至江苏特高压通道配套新能源大基地4x660MW 煤电项目汽轮发电机组设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内蒙古)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煤电项目筹备处,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
资比例为7:3。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汽轮发电机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4NMGQLFDJ-W001
2.2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以项目核准地
为准)
2.3 建设规模:2640MW
2.4 建设工期:本工程计划2026 年9 月开工,第1 台机组于2028 年11 月
投产;第2 台机组于2029 年1 月投产,第3 台机组于2029 年3 月投产,第4 台
机组于2029 年5 月投产,总工期为26+2+2+2 个月(具体以集团开工批复为准)。
2.5 设备名称:汽轮发电机组设备
2.6 数量:4 台套
2.7 技术规格:4 台660MW 燃煤发电机组,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
轴、三缸两排汽、十级回热抽汽、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机进汽参数:
28MPa/605℃/623℃,额定出力660MW;汽轮机设计缸效、热耗、煤耗均要达到
同期同类机组最优水平。发电机采用水氢氢冷却方式,励磁系统采用自并励静止
励磁。
2.8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购四套660MW 超超临界一次再热汽轮发电机组,
采购范围汽轮机本体、凝汽器、低压加热器、发电机及其配套的辅助系统和辅助
设备。
2.9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施工现场
2.10 交货期:计划#1、#2 汽轮机和发电机2026 年8 月开始供货,2027 年12
月全部交货完毕;#3、#4 汽轮机和发电机2027 年3 月开始供货,2028 年6 月全
部交货完毕;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1 其他:
本次招标结果生效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招标标项目的投资申请已决策同意并批
复下达;
(2)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招标标项目的开工准备批复下达。
若上述任一条件未成就或项目最终不予核准、未获批复,本次招标结果自动
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招标人不承担
任何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双方互不追究、互不索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1)投标人近10 年(自2016 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4 台套同等级单机容量660MW 及以上汽轮机设备已投运满一年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投标人近10 年(自2016 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4 台套同等级单机容量660MW 及以上氢冷发电机设备已投运满一年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供货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2.运行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证明文件可以是:用户证明或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用户证明须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的盖章或签字。运行时间自投运证明材料所注明的投运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若投运证明材料未注明投运时间,则以材料开具日期为准进行计算。
3.2.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
体协议书须有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4.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4.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招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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