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84.981021万元
采购需求:
新建停车场位于南京江宁开发区清水亭东路(九竹路-中科路)道路东侧,停车场边界与道路红线距离约16m。南北向长度181~187m,东西向宽度 70~86m,占地面积约14094平方米(约21.14亩)。停车场设置一个出入口,位于清水亭东路东侧。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停车场场坪浇筑、业务大厅、办公区、围墙,同时实施配套管线、路灯等附属设施。满足公安分局涉案停车场办公需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工期:6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分类别与评审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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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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