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内容:因招标文件表述有误,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原招标文件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正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要求: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2.组成的联合体应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资格。二、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鄂###市昊华红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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