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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自治县勐角民族乡翁丁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3-30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沧源自治县勐角民族乡翁丁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00

最高限价(万元):99.898083

采购需求:项目名称:沧源自治县勐角民族乡翁丁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三次);数量:1项;采购内容:1.村庄附属工程建设:排水沟建设,DN300波纹管安装,雨水及污水检查井,配套雨篦子等附属设施;2.低压工程:购置安装500KVA变压器一座(含配电箱、线路);3.生活用水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9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1)沧源自治县勐角民族乡翁丁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三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资质证书: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其它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信誉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前统一查询结果为准)。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3-31 06:00至2026-04-08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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