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采购内容:2025年中国联通安徽亳州电池组监控改造工程采购,拟采购蓄电池在线监测主机29个,2V电池单体监测模块1176只、12V电池单体监测模块252只及配套安装配件辅材等,须接入亳州现有动环FSU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1.2采购预算:142306.76元(不含税)。
1.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测及交付使用。
1.1.4交货地点:安徽省亳州市。
1.1.5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1年。
1.1.6主要技术参数: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包划分:不划分采购包;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家,份额100%。
1.3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分项采购内容均设置不含增值税单价最高限价,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主要条件如下:
2.1主体资格要求: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提供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扫描件。
2.2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应答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提供加盖应答人公章的承诺函。
2.3代理商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若为代理商应答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委托多个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或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相关应答均无效。
2.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且中选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5控股管理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询比采购项目应答。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6禁入措施:
(1)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2)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一级负面行为清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2.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5)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被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6)“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30日18时00分至2026年04月0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项目概况:
1.1.1采购内容:2025年中国联通安徽亳州电池组监控改造工程采购,拟采购蓄电池在线监测主机29个,2V电池单体监测模块1176只、12V电池单体监测模块252只及配套安装配件辅材等,须接入亳州现有动环FSU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1.2采购预算:142306.76元(不含税)。
1.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测及交付使用。
1.1.4交货地点:安徽省亳州市。
1.1.5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1年。
1.1.6主要技术参数: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包划分:不划分采购包;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家,份额100%。
1.3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分项采购内容均设置不含增值税单价最高限价,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主要条件如下:
2.1主体资格要求: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提供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扫描件。
2.2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应答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提供加盖应答人公章的承诺函。
2.3代理商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若为代理商应答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委托多个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或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相关应答均无效。
2.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且中选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5控股管理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询比采购项目应答。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6禁入措施:
(1)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2)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一级负面行为清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2.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5)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被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6)“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30日18时00分至2026年04月0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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