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本项目拟对某单位煤矿TPM设备管理系统进行采购,采购内容包括基础信息管理模块、预防维护管理模块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预算金额:2600000.00元(不含税)。
1.3标段及份额划分:不划分标段,不划分份额,中标人数为1。
1.4交付时间:自收到甲方书面开工令后60天内完成交付。
1.5保修期:自终验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12个月。
1.6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云南昆明)
1.7合同(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8最高限价及说明: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2303679.23元及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具体详见投标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主体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如是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则还须提供法人的授权)。
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信誉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
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或“经营异常”名单
(说明:①-②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
④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提供承诺函)。
2.4黑名单要求: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或云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函)。
2.5管理关系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投资人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出资比例最大,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视为控股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2.6联合体及转包分包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2.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个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系统集成类或系统平台开发类)。
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
(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扫描件,业绩时间/金额以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累计含税金额/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优先认定的顺序依次为发票、结算文件、采购订单。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30日20时00分至2026年04月0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1.1招标内容:本项目拟对某单位煤矿TPM设备管理系统进行采购,采购内容包括基础信息管理模块、预防维护管理模块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预算金额:2600000.00元(不含税)。
1.3标段及份额划分:不划分标段,不划分份额,中标人数为1。
1.4交付时间:自收到甲方书面开工令后60天内完成交付。
1.5保修期:自终验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12个月。
1.6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云南昆明)
1.7合同(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8最高限价及说明: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2303679.23元及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具体详见投标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主体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如是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则还须提供法人的授权)。
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信誉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
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或“经营异常”名单
(说明:①-②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
④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提供承诺函)。
2.4黑名单要求: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或云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函)。
2.5管理关系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投资人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出资比例最大,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视为控股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2.6联合体及转包分包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2.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个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系统集成类或系统平台开发类)。
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
(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扫描件,业绩时间/金额以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累计含税金额/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优先认定的顺序依次为发票、结算文件、采购订单。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30日20时00分至2026年04月0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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