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包头铁塔(能源)2026年空调设备和发电机组技术服务维保项目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签约主体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无,自行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承接某银行分行中心机房有1台330KVA发电油机和2台精密空调需做日常维护,业务类型为服务型-维保服务,合同期限一年。服务费含税预算3.816万元,税率6%,不含税金额3.6万元。
1.6标段划分:不划分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成交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3816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开展维护工作。
2.3质保期:无
2.4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商务合同。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参选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提供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3参选人须至少提供一份签署日期为2023年3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同类业绩(电子设备施工或养护或维修类)合同或框架协议。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3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请登录)
(1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应答;
(1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应答;
(13)自公告发出前30日至开标日(应答截至日),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应答;
(14)采购人对参选人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参选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参选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的应答。
(15)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不得出现与其他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况。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包头铁塔(能源)2026年空调设备和发电机组技术服务维保项目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签约主体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无,自行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承接某银行分行中心机房有1台330KVA发电油机和2台精密空调需做日常维护,业务类型为服务型-维保服务,合同期限一年。服务费含税预算3.816万元,税率6%,不含税金额3.6万元。
1.6标段划分:不划分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成交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3816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开展维护工作。
2.3质保期:无
2.4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商务合同。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参选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提供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3参选人须至少提供一份签署日期为2023年3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同类业绩(电子设备施工或养护或维修类)合同或框架协议。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3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请登录)
(1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应答;
(1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应答;
(13)自公告发出前30日至开标日(应答截至日),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应答;
(14)采购人对参选人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参选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参选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的应答。
(15)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不得出现与其他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况。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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