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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分销商品运输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3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分销商品运输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NSY
三、项目概述: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2026 年度分销商品运输及装卸外包服务,涵盖大米、农产品等各类分销商品的运输配送与装卸作业
2、合同有效期:1 年
3、预算金额:人民币48.6 万元
四、招标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2026 年度分销商品运输及装卸外包服务,涵盖大米、农产品等各类分销商品的运输配送与装卸作业

包号

地区

业务量(吨)

最高限制单价(元/吨)

最高限价(元)

1

鞍山区域(非农资)

2000

108

216000

2

海城

1050

108

113400

3

台安

600

108

64800

4

岫岩

850

108

91800

注:(1)本项目分为4 包,兼投兼中,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辽宁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

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失信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五)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涵盖“普通货运”;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3 月31 日至2026 年4 月7 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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