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52
项目名称:兴义市公共区域二轮电动车基础设施经营权(一期)出让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60324001
预算金额(元):81542800.00元
采购需求:本次出让的标的是兴义市九个街道办(黄草、桔山、兴泰、丰都、坪东、木贾、下五屯、万峰林、洒金)行政区域内,利用市政公共空间建设二轮电动车充换电设施的经营权,共计304个经营站点,10路智能充电桩:1108套(每套10个端口,共计11080个端口),8仓智能换电柜:395套,服务于外卖、快递等高频用户,8仓共享充电宝:300台,集成高功率手机快充模块,满足市民应急充电需求,总充电端口:11080个,日均服务能力可达22160次以上。具体位置详见第五章建桩需求表。
标项一
标项名称:兴义市公共区域二轮电动车基础设施经营权(一期)出让项目
数量:项
预算金额(元):81542800.00
最高限价(元):81542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兴义市公共区域二轮电动车基础设施经营权(一期)出让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20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需自行承诺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 CA 电子签章,投标人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3.3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 CA 电子签章,投标人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准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 CA 电子签章,投标人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31日00时00分至 2026年04月07日 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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