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川沙新镇川沙经济园区(北区)8B、8C地块土地储备项目电力管线搬迁工程
预算编号:1526-1032720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101400元(国库资金:21014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15836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川沙新镇川沙经济园区(北区)8B、8C地块土地储备项目电力管线搬迁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101400.00
简要规则描述:川沙经济园区(北区)8B、8C地块总占地面积约162.64亩,目前正配合区土地储备中心正在进行转移收储,该地块已纳入2023年土地储备计划。该项目现已完成立项,边界确认以及规土意见书等前期手续,为更好的配合相关项目及时落地该地块,做好土地出让准备,现该地块计划进行电力管线搬迁工作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及现场踏勘等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58.36万元。
合同履约期限:根据甲方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购买国货政策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川沙新镇川沙经济园区(北区)8B、8C地块土地储备项目电力管线搬迁工程属于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2)具有“国家能源局监管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三级以上(含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3)拟安排项目经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磋商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30日至2026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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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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