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菏泽市中医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提升改造工程(EPC)项目已由菏发改审批〔2025〕198号、菏发改重点〔2025〕2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菏泽市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菏泽市中医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提升改造工程(EPC)项目;
2.2.项目编号:LCZB
2.3.项目地点:菏泽市牡丹区丹阳路1036号菏泽市中医医院院内;
2.4.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菏泽市丹阳路1036号菏泽市中医医院院内。项目改造面积97999㎡,其中门诊病房综合楼西楼40321㎡、东楼57678㎡。提升内容包括建筑物的内外墙、吊顶、地砖进行更换,卫生间的改造,室外广场改造,空调设备、新风设备、换热设备、水处理设备、太阳能设备、消防设施、室内门、防火门、灯具、电梯、高压设备以及医用气体和弱电智能化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等。建设周期约24个月。
根据菏发改审批〔2025〕198号文件批复,项目总投资约20700万元;
根据菏发改重点〔2025〕233号文件批复,项目概算总投资20498.49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用约17458.74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相关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各类施工图设计)、提升改造、采购、施工、配套工程、调试、验收及保修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2.6.质量标准:
设计:设计成果文件符合国家、行业、山东省、菏泽市现行法律法规、规范等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准确;
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国家、行业、山东省、菏泽市现行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建设周期约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并同时具备: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潜在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3.潜在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4.投标企业须已通过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3.5.潜在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4.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