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36415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641218.94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楼中央空调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楼中央空调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 装修工程 | 1 | 建设工程内容为:本次拆改内容为:办公楼负1层至15层空调水管的拆除、更换,冷却塔及冷却塔基础拆除更换,部分锈蚀冷却水管及阀门管件更换等。拆除、更换过程中吊顶拆除,施工完成后吊顶恢复等。施工期间,办公楼正常运行,因此施工时间为夜间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3641500.00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36415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7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1按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不在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2.3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2.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和机电专业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3-30 15:35:57 至 2026-04-09 00: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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