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贵州大学东校区文远楼走廊楼梯间粉刷、屋面渗漏维修及美术学院3号楼阳台渗漏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72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706553.83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贵州大学东校区文远楼走廊楼梯间粉刷、屋面渗漏维修及美术学院3号楼阳台渗漏维修工程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1)美术学院3号楼阳台渗漏维修工程:主要用途为保障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对美术学院3号楼漏水阳台进行修缮。工程主要内容包含:1、拆除3号楼三层阳台屋面至找平层;2、重做防水及刚性保护层;3、楼板开洞并加雨落管;4、室外进行有组织排水等。(2)文远楼楼梯间、过道天花及墙面饰面涂层维修工程:1、铲除楼梯间、过道墙面及天花破损饰面涂料。2、楼梯间、过道墙面及天花新建无机涂料饰面涂层。3、卫生间外过道安全防护栏杆加固加高等。(3)文远楼屋面渗漏水维修工程:为解决东校区文远楼屋面渗漏水问题,保障教学日常工作顺利进行,对屋面防水层进行拆除重建。工程内容主要包含:1、屋面防水卷材拆除;2、屋面落水口、女儿墙、变形缝、楼梯口等局部破损处修补;3、新建屋面防水;4、雨水管疏通替换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60日历天,具体根据采购人调度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近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和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响应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31日至2026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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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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