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延吉市公安局广告服务采购项目的框架协议公告
延吉市公安局广告服务采购项目的框架协议公告
日期:2026-03-30 收藏项目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延吉市公安局

……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延吉市公安局广告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026号-JLCR2026-CG18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指定采购单位)延吉市公安局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需求 最高限制单价 预估采购数量
1 延吉市公安局广告服务采购 10% 4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人员、设备、经验、资金等方面的服务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团队、设备设施及服务能力,拥有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相关经验,能够高效响应采购人各类广告服务需求,尤其是应急宣传广告的快速制作、发布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项目入围供应商不允许转包、拆包;
(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12个月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      间:2026年03月30日至2026年04月07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661355191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王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