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件二:杨浦区分公司黄兴路6-12 号电梯更新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HYZ
三、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上海信息技术大厦(华升大厦)电梯更新等项目。四、招标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上海信息技术大厦(华升大厦)电梯更新等项目, 主要采购内容为:包件一为上海信息技术大厦(华升大厦)电梯更新项目;包件二为杨浦区分公 司黄兴路6-12 号电梯更新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
(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包件一:人民币70 万元,包件二:人民币20 万元,投标人任一分项报价或总价超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上海信息技术大厦(华升大厦)电梯更新等项目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上海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3 年1 月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货物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发票、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八)若为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含电梯制造(含安装),许可子项目须含本次招标设备);若为代理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且与所投电梯型式和级别相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所代理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含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须含本次招标设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在效期内,视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含电梯安装)在效期内,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 将被否决。
六、样品的要求:无。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3 月31 日至2026 年4 月7 日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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