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规模:9.0万元(人民币) 。
招标内容与范围:对招标人动力车间中水站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危险废物鉴别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开展专项检测,完成危险废物鉴别全流程工作,并出具规范的检测报告。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2026-2028年度污泥、活性炭检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2026-2028年度污泥、活性炭检测项目:
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照;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近三年)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
2.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后,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2.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后,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关联关系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通过“企查查”网站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或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检测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全面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等工作。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3月30日08时30分00秒---2026年04月06日17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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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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