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隆德县城乡供水水厂提升工程已由隆德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隆发科审〔2025〕154号《关于隆德县城乡供水水厂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隆德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和县级配套项目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德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含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县城关镇、观庄乡、温堡乡、好水乡、奠安乡、凤岭乡6个乡镇;
项目概况及规模:对原建成的9座水厂进行提升改造,分别新建活性炭车间1座,新建前河水厂至渝南人饮孙家湾、罗家峡蓄水池扬水泵站1座,对县城一、二水厂之外7座水厂加装空气能供热设备;对9座水厂布设自动加药、水质在线监测及流量控制、设备运行系统,将以上系统整合汇聚到渝清公司总部(县城一水厂调动室),改造水厂其他基础设施;范家峡及中森水源地建设浮船泵站2座,配电房2座,面积90平方米,新建控制阀井2座,引水管道400米;安装水库取水机泵共4台(套),配套各类阀件设施设备等;水厂配套炭滤系统5套,气洗设备8套,供热系统7套,门禁9套,水泵8台(套)等。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1)工程项目的勘察、勘测;(2)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等;(3)工程的初设概算及工程施工招标所需的清单编制及技术文件;(4)提供工程所需的现场指导、技术文件的编制等后续服务。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设计(含勘察)服务期限:中标后 60 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报告,直至最终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要求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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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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