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2026年运营商20M数据传输链路服务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经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支撑保定市智联业务高质量发展,满足其传输网络需求,特申请开展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2026年运营商20M数据传输链路服务项目。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34.8万元(含税)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拟选取3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综合排名由高到低分配的份额分別为50%(第一成交供应商)、30%(第二成交供应商)、20%(第三成交供应商)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单价最高限价290.00元/月/条】,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要求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150条20M数据传输链路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采购内容如下表:
|
采购内容 |
数量(条/月) |
服务期限(月) |
|
20M数据传输链路服务 |
150 |
8 |
备注:
1、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价格包含【完成服务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
3、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类型:框架合同。
2.3服务期限: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或份额使用完毕止,以先到的时间为准。
2.4服务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以及本项目询比文件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3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5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供应商或其上级公司须具备工信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有效期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1.7供应商须承诺能为采购人提供保定本地快速、稳定的相关网络传输服务。
3.1.8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及违法分包。
3.1.9本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承诺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河北省/保定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网络传输租赁】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河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根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因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而被判定为禁止合作情形,且处于禁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到事故责任认定报告出具期间,禁止涉事供应商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对应品类新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 询比文件的获取
……
5.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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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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