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6-04-03 23:59
清远港英德港区沙口作业区公用码头一期工程(第一阶段)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YGS
1. 招标条件
清远港沙口港务有限公司因项目实施需要,对清远港英德港区沙口作业区公用码头一期工程(第一阶段)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招标编号:QYGSK-2026-01
2.2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北江航道中段,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沙口大桥和沙口水位站下游约4km,北江白石窑枢纽以上约13km。项目建设总面积约为384亩,岸线泊位总长度540m,本工程拟新建7个1000吨级泊位,后方陆域面积约为25.9万m²。
项目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实施内容为码头3#、4#、5#泊位,码头前沿至后方堆场的道路及皮带廊道输送系统,下穿铁路涵洞工程,222亩堆场场区建设;第二阶段实施内容为码头1#、2#、6#、7#泊位及86亩堆场场区建设。项目每阶段工期要求24个月,目前仅对第一阶段进行施工,一阶段码头吞吐量未达到可研预期或码头吞吐量不饱和的情况下暂不启动二阶段的投资建设。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总投保金额为35405.31万元,注:本项目保险人视为足额投保,出险后不存在比例赔付。
2.3 招标内容:清远港英德港区沙口作业区公用码头一期工程(第一阶段)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2.4 包件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限价为总投保金额的3.0‰。
3.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总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省市级机构或其总公司;投标人须为省市级及以上机构,由总公司直接参与投标或授权省市级机构参与投标;若为省市级机构参与投标的,则须提供其总公司唯一授权书面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总公司2024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00%。
3.3 投标人总公司或授权省市级机构机构须拥有近五年(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今)承保码头工程保险项目服务经验;投标人总公司或授权省市级机构拥有近五年(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今)国内码头工程项目理赔经验。
3.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经国家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
3.5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限制交易期内(投标人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以招标人查询现场查询为准)。
3.6 投标人承诺承保份额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拟承保份额低于10%的投标人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若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及电话相同、使用相同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使用相同IP地址递交投标文件等国家法律法规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之一的,则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相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3 月 29 日至 2026 年 4 月 3 日(北京时间,下同),……完成项目响应。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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