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6-04-02 16:0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项目工程已批准建设,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工程项目管理部、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雄忻高铁河北段站前一标项目经理部三分部,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雄忻高铁河北段站前一标项目经理部三分部,本项目智能车挡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雄忻高铁位于华北地区中部,走行于河北省和山西省境内,大致呈东西走向,线路东起雄安新区雄安站,西至大西铁路忻州西站,途经雄安新区、保定市、忻州市,并经由大西客专与山西省省会太原相连。本标段负责全线起讫里程:雄安站(不含)DIIK105+050(铺轨起点)~忻州西站(不含)DK200+451.631(铺轨终点),线路长度342.035km(其中河北省境内 227.17km,山西省境内114.87km)铺轨,以及沿线车站的铺轨、铺岔、全线焊轨、放散锁定、上砟养路、站改等工程。全线设完县站铺轨基地1处。全线铺设50-9号有砟道岔21组,60-12号有砟道岔3组,60-12号无砟道岔2组,60-18号有砟道岔38组,60-18号无砟道岔75组,60-42号无砟道岔8组。现因线路需要,需采购智能车挡43套、道砟运输服务。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1智能车挡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智能车挡生产车间、生产线及配套生产设备,生产设备需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检验合格,能够满足智能车挡核心部件(制动机构、智能监测模块、控制系统等)的生产、组装、调试需求,且年产能力需满足我方的物资需求。
(3)财务能力:投标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4年度(至少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建立严格的原材料采购、检验制度,智能车挡所用原材料(钢材、制动部件、电子元器件、传感器等)须符合国家及铁路行业标准,且具备供应商合格证明或原材料检测报告。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以来至少一份智能车挡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由国家认可的、具备铁路设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项目需涵盖智能车挡的核心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使用寿命等,检测结果须全部合格。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4年、2025年铁路行业(含国铁集团、地方铁路、市域铁路)智能车挡良好供应业绩(至少一份),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4年3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4年3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4年3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4年3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4年3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投标人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围标串标的:作废标处理,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上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2道砟运输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货物运输资质及服务经验、符合招标服务经营范围的服务商。
(2)服务能力:保证运输货物完好,配备专职司机、指挥人员,具备协调道路运输能力,所用油料、电费、人员住宿等自理。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4年度(至少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4)运输设备性能及机况要求:公路运输须使用专业运输车,专业运输车须具备足够的承载能力和安全、稳定、可靠的机械状况,满足国家公路运输要求,运输车须是正规车辆。
(5)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4年3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4年3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4年3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4年3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4年3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投标人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
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围标串标的:作废标处理,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上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综合评估其生产、供应能力不限制供应商中包件的数量。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6年3月28日上午8时30分至2026年4月2日下午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上午9:30;开标时间:2026年4月10日上午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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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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