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陕西公司神木新能源国能神木10万千瓦风电项目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502116,招标人为神木榆化驭风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神木榆化驭风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神木榆化驭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国能神木10万千瓦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东部的栏杆堡镇,场址距离神木市约20km,距离榆林市约103km,场址具体介于东经110°35′38.38″~110°50′59.17″,北纬38°40′21.92″~38°54′2.90″之间,地形地貌属黄土丘陵,海拔高度在1050m~1300m之间。场址北侧有G1812沧榆高速,南侧有G337国道,场址区内有神马公路横穿,交通条件较为方便。
本项目安装16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轮毂中心高度160m,装机容量100MW,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终期规模为10万千瓦,以1回110kV线路接入引黄110kV变电站,新建110kV线路约8km(架空线路7.8km,电缆0.2km,最终长度以实际为准),引黄110kV变电站改接至文昌330kV变电站的110kV线路改造工程(若有,以暂列金额计列,按照项目进度由招标人确定是否实施),引黄110kV变电站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新建架空线路导线截面采用2×300mm2,电缆截面采用1600mm2。
2.1.1招标范围:
国能神木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采购(风电机组、塔筒除外)、施工总承包(工程建设监理及设备监造除外),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风力发电场区(含35kV集电线路):所有设备(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甲供,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实施风电机组设备催交、到货验收,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由厂家运输至神木风电项目现场机位车板交货,投标人负责交货后的卸车、二次倒运、现场运输车辆牵引、代保管及相应的协调工作)材料采购、供货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到货验收、二次倒运、性能试验、仓储保管、印花税、水利基金等;场内外道路(包括新建及改扩建,借用道路通行、维护、保障)、五通一平,风机检修道路,桩基试桩施工(含试桩场地租赁),试桩检测,风机工程桩施工、风机平台及基础、风机箱变设备基础及事故油池(如有)施工,电缆施工,余土弃置(含施工建筑废弃物清运,弃置场地由投标人负责)、场区设施迁建、临时及永久控制桩测设、防雷接地、场内外排水系统及防洪涝设施,风机箱变及终端杆塔围栏防护,边坡挡护,水保环保设施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程;承担移交前风机基础的沉降观测;风机、塔筒、风机箱变、电缆、视频监控、防雷接地等安装;35kV集电线路(含电缆部分、架空线路部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征用地(不包含35kV集电线路塔基永久用地费(或以偿代征费));系统集成、试验(包括常规试验和特殊性试验)、调试、试运行、整套启动、消缺处理、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直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
(2)110kV升压站: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二次倒运、到货验收、性能试验、仓储保管、印花税、水利基金等,包括但不限于110kV主变及其附件、110kV GIS成套设备、生活设施、电气一二次设备预制舱、35kV配电装置(SF6充气柜)、动态无功补偿(水冷)成套装置、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全站电缆、二次及综合自动化设备、通讯系统设备、计量系统、视频监控、火灾报警、全站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生活水系统(含取水井建设及相关手续办理)、净化装置及污水处理系统;土建施工(不含升压站进站2.027km道路附着物清理、临时用地及附着物补偿、协调保障、道路素土回填及夯实。),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楼(含装修)等构建筑物及配套辅助设施工程、所有设备基础、道路、余土弃置、水保及环保工程、局部绿化及防洪涝工程;承担移交前主要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主变、SVG、电气一、二次设备预制舱、35kV配电装置(SF6充气柜)、电缆(按照规范要求制作电缆标牌)、消防、二次及综合自动化设备、通讯系统设备、计量系统、防雷接地、升压站变电架构、生产备用电源(施工电源)、生活设施等设备的安装、系统集成、试验(包括常规试验和特殊性试验)、调试、试运行、整套启动、运营商互联网及座机电话(含1年费用)等,消缺处理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项目拟接入引黄110kV变电站,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含计量)的采购、安装、试验、调试、试运行、整套启动、消缺处理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
(3.1)110kV送出线路为暂估价工程,110kV送出线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测定界以及前期各项手续办理(包括路径协议、送出线路核准及环评、水保、稳评等前期手续);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试验检验、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二次倒运、到货验收、性能试验、仓储保管、印花税、水利基金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检测、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部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标准并移交投运;送出线路工程的建安工程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相关检测及工程验收(包括规划、国土、水保、电力、水利、林草、消防、文物、职业卫生、安全设施、环保、档案等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或备案回执)等所有工作;线路穿(跨)越、设施迁移迁建的所有费用(不含高速跨越永久用地费)及临时征用地(或永久占地)手续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一次性赔偿等费用;临时道路、青赔及土地复垦施工;跨越、穿越合规手续办理及施工;负责(委托)进行各项保护的定值计算并承担相关费用。
(3.2)引黄110kV变电站改接至文昌330kV变电站的110kV线路改造(如后续国网公司自行投资建设,则该部分暂列金额在合同价款中核减,下同)为暂列项目,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试验检验、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二次倒运、到货验收、性能试验、仓储保管、印花税、水利基金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检测、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部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标准并移交投运;送出线路工程的建安工程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相关检测及工程验收(包括规划、国土、水保、电力、水利、林草、消防、文物、职业卫生、安全设施、环保、档案等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或备案回执)等所有工作;线路穿(跨)越、设施迁移迁建的所有费用(不含高速跨越永久用地费)及临时征用地(或永久占地)手续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一次性赔偿等费用;临时道路、青赔及土地复垦施工;跨越、穿越合规手续办理及施工;负责(委托)进行各项保护的定值计算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协调国网公司最终完成线路回购。
(4)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施工电源、施工水源、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设施临时堆场、材料物资临时堆场、砂石料及混凝土系统、安装平台场地平整、工程大型专用设备安拆及进退场等。
(5)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承担风电场道路、集电线路、机位场平及其他临时用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开工许可、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和质量监督办理等一切因法律、规范规定等需要招标人出面的工作,招标人积极配合,但所办事项的业务联系、协调、责任及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工作范围见分界表,分界表未明确的内容均由投标人负责。
(6)以招标人名义办理并网手续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政府、电网公司、招标人等组织的各类验收),办理相关并网手续(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电力业务许可证、调度签证卡、通信通道开通调试等)并承担合同外相关费用,以及电网要求的其他并网测试(保护定值计算及校核、仪表校验、等保测评及备案、稳控装置等相关涉网设备采购、安装及接入等)及验收手续。上述手续办理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包干不调整(直至项目全容量整体移交)。
(7)项目验收手续的办理(含送出线路工程)及承担相关费用。包括工程验收(含安全、水保、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三同时”和劳动安全、档案等各专项验收)、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及取得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或备案回执;审计配合;临时征用土地复垦施工及验收,并承担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实施、会议承办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及费用,工作范围见分界表,分界表未明确的内容均由投标人负责。
风电场及送出线路专项验收及其他部分工作范围见界限表,界限表未明确的内容均由投标人负责。
(8)移交运行:在完成本工程项目全部设计内容的施工,项目全容量并网投产后安全运行240小时后,完成消缺,由投标人向监理单位报送验收申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各阶段电量收入均归招标人所有。
(9)按照招标人要求负责所有材料、专用工具、工器具(安全工器具必须进行第三方检验合格)、消耗品采购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的移交等工作。
(10)投标人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环保等负全面责任。
(11)投标人负责本工程转商工作手续及相关试验、会议的组织,并承担相关费用(240小时试运后,3个月内完成转商)。
(1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招标人现场办公及会议室用房,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具体要求详见“委托人要求”相关条款。
2.2 其他:1)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为250日历天,暂定开工时间2026年4月2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确定(专项验收详见专项验收计划)。2)质量目标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建设质量满足国家、行业强制性条文要求,达到设计标准,满足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工艺手册》相关要求。①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②按分项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建筑工程优良率≥90%(按电力行业标准进行建筑部分验收的工程),安装工程优良率≥95%。③节能、生态环保指标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建设生态友好型工程。④机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⑤工程档案管理规范,文件归档齐全,内容详细,真实准确,且移交及时。⑥工程(机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高标准实现达标投产。3)安健环目标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目标是努力实现人身死亡“零事故”目标,杜绝发生以下等级事故:(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施工机械损坏事故。(3)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4)不发生负同等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5)不发生施工垮(坍)塌事故。(6)不发生施工现场人员群体性健康事件。(7)不发生职业病及职业伤害事件。(8)项目安全设施、防治污染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满足“三同时”要求。(9)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县级及以上政府环保通报事件。4)本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编制单位及初步设计编制单位为: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联动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为承装、承试二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及以上风电场EPC或PC或施工总承包(上述业绩均须同时包含风机基础、风机吊装工程施工内容)的合同业绩2份,和110kV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同时包含上述两项工作内容的,视为两项内容的业绩各1份,上述所要求业绩需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50MW及以上风电场EPC或PC或施工总承包(上述业绩均须同时包含风机基础、风机吊装工程施工内容)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3-28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03 16: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