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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城区及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27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浠水县
建设规模:一是取得散花存量污水处理厂相关资产并进行提质升级改造。二是新建1座清泉镇(南岸)污水处理厂,规模合计5万m³/d,配套完成109.45km管网工程。三是建设和完善数字化转型升级平台,新建2套智慧水务平台,并加装云端数字控制系统和管网数字监测系统。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含设计采购及施工)。 设计范围: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施工后期现场服务等工作。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范围:设备和材料采购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补、工程移交、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4-30
合同估算价:22048.86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④递交投标文件后,联合体成员不得更换。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6年03月28日至2026年04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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