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由本公司承建的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智能检测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建设物资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2.1.1工程名称: 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智能检测产业园一期项目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道友谊路102号(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1.3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2.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5万平方米,规划建设包括2栋中试车间、生产厂房及相关产业配套,建成后主要用于智能检测、医疗设备生产、检测设备生产等。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智能检测产业园一期项目所需物资商品混凝土,招标的物资种类、数量以及包件的划分等情况详见表格。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注册成立年限≥1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明资料。
3.2信誉要求: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3.3投标人在施工项目中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分子公司在合同履约期间,因投标人原因(生产周期、产品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服务保障等)无法履约的,将影响中标候选人资格;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出具至少1份近3年内施工单位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为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页、合同总金额页、双方盖章签字页等)。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采购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6税务要求: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7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产品应当通过相关检测单位检测,并具有相关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3月28 日起至2026年4月03日期间下载相应包件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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