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人:绵阳新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新型显示产业园A区2号楼提升改造项目设计单位
3.项目基本情况:一层局部区域建筑面积1139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丙类厂房相关的生产及配套用房;二层、三层建筑面积各17170平方米,为丙类生产车间,用于生产车间及管理用房,整体满足项目生产及办公管理功能需求,为项目落地实施提供基础载体保障。项目总投资4500元。
4.比选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采购人完成设计评审(含概算)及所有专业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全过程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配合节点验收、竣工验收、审核施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
5.最高限价: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版)下浮50%,(本项目专业调整系数取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1.15;附加调整系数取1.0)。最终以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的建安费作为计算基数作为计费基数,按照中标费率进行结算。
6.服务期限:共25日历天
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不存在《绵阳科技城国有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绵科财金国发〔2024]8号)第二十九条情形;
(1)经查证,中介机构在近3年执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或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或因发生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近3年内,中介机构因重大执业问题受到不良通报或禁用限制的;
(4)其他被认定为不宜作为选聘对象的不良情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比选¨接受þ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有/。
9.在2023-01-01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响应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①具备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1个(0~3个)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2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需提供资料: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载明时间为准,投资以合同协议书上载明金额为准。)
三、比选公告发布(请登录)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6年3月28日9:00至2026年4月2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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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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