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鄞州区ZCB05-G-05地块项目、鄞州区ZCB05-G-07地块项目、鄞州区ZCB05-G-12地块项目、鄞州区ZCB05-G-22地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项目代码: | 2603-330212-04-01-695900 |
| 招标人: | 名称:宁波市鸣朝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请登录) | (请登录) |
| 项目概况: | |||
| 招标条件: | (一)投标人:3.1 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③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③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6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和营销管理咨询服务任务;③拟派项目负责人和营销管理咨询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委派。(二)拟派项目负责人、专项咨询负责人: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4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监理负责人(鄞州区ZCB05-G-05地块项目、鄞州区ZCB05-G-07地块项目、鄞州区ZCB05-G-12地块项目、鄞州区ZCB05-G-22地块项目分别拟派)均需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营销管理咨询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 资格。3.5 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监理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3.6 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项目监理负责人、拟派营销管理咨询负责人不得兼任。 | ||
| 招标内容、范围: | 详见招标文件 | ||
| 招标规模: | 鄞州区ZCB05-G-07地块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93888平方米。 | 标段(包)划分: | A3302120280026449001001 |
| 标段(包)名称: | 鄞州区ZCB05-G-05地块项目、鄞州区ZCB05-G-07地块项目、鄞州区ZCB05-G-12地块项目、鄞州区ZCB05-G-22地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标段(包)编号: | A3302120280026449001001 |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132,000,000.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3.1 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③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③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6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和营销管理咨询服务任务;③拟派项目负责人和营销管理咨询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委派。(二)拟派项目负责人、专项咨询负责人: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4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监理负责人(鄞州区ZCB05-G-05地块项目、鄞州区ZCB05-G-07地块项目、鄞州区ZCB05-G-12地块项目、鄞州区ZCB05-G-22地块项目分别拟派)均需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营销管理咨询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 资格。3.5 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监理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3.6 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项目监理负责人、拟派营销管理咨询负责人不得兼任。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3-27至2026-04-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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