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广州车辆租赁服务框架项目,招标人为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为解决系统内单位在南网总部上下班乘坐通勤班车、地铁接驳车、小型客车租赁(含驾驶服务)的实际需要,提高交通运输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专业性,拟开展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广州车辆租赁服务框架项目,项目分为2个标的:标的1:2026年度广州通勤车租赁项目采购金额预计760万元,分为2个标包,标包1预计采购金额456万元,标包2预计采购金额为304万元;标的2:广州市小型客车租赁项目(含驾驶服务:)采购金额预计50万元,预计采购金额合计810万元。
2.2招标范围:一、本项目用车地点主要为广州市,分为2个标的。
(一)标的1:2026年广州通勤车租赁项目为租赁大中巴车(含驾驶服务)用于员工通勤,分为2个标包,标包1预计采购金额456万元,标包2预计采购金额为304万元,合计预计采购金额760万元。通勤车租赁车型与数量根据业务动态调整,预计业务量:
1、工作日早晚通勤线路10条,拟租赁巴士车(带驾驶)13座小巴3辆、23座小巴车3辆、33座中巴车4辆。主要由广州各区往返广州市黄埔区科翔路11号综合基地,工作日早上从始发站点前往目的地,晚上从目的地送回始发站点,往返路程100公里以内。
2、工作日夜间通勤线路3条,拟租赁巴士车(带驾驶)13座小巴1辆、23座小巴车2辆,固定线路从广州市黄埔区科翔路11号综合基地至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6号,工作日晚间单程通勤线路运行,线路单程平均里程约 20 公里。
3、工作日地铁接驳线路2条,金峰地铁接驳线拟租赁23座小巴1辆、53座大巴2辆;神舟路21号地铁接驳线拟租赁23座小巴1辆、53座大巴2辆。满足工作日上下班地铁站与目的地之间的往复运行,线路平均单程里程 3 公里。
4、预计有少量临时租赁巴士车(带驾驶)用于通勤车业务。
框招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满24个月。
(二)标的2:2026年广州市小型客车租赁项目(含驾驶服务),预计采购金额50万,项目主要用于小型客车租赁(含驾驶服务)长租、临时租赁;框招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满24个月。
二、预计采购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根据中标单价和服务期内的实际采购量按实结算。请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本项目实际采购金额在预估采购金额的[(1-20%),(1+50%)]范围内。
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本项目根据采购方的用车订单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二)服务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满24个月。
1、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上限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需求预测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3、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的,可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 6 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4、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招有效期:标的1:服务期24个月,预计2026年5月12日-2028年5月11日。标的2: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至满24个月止。)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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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
1 |
标的1:2026年广州通勤车租赁项目 |
标包1:2026年广州通勤车租赁项目 |
456 |
456 |
/ |
详见招标范围 |
否 |
/ |
/ |
|
标包2:2026年广州通勤车租赁项目 |
304 |
304 |
详见招标范围 |
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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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标的2:2026年广州市小型客车租赁项目(含驾驶服务) |
广州市小型客车租赁项目(含驾驶服务) |
50 |
50 |
/ |
详见招标范围 |
否 |
/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适用于框架招标项目)
2.7报价表及报价要求:报费率,按合同的结算要求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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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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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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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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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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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按公司成立时间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暂无法提供2025年审计报告的,可提供 2022 年、2023 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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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框架采购时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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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没有被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或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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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3.2专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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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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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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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作为佐证材料。 |
标的1:2026年广州通勤车租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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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需提供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 |
标的2:2026年广州市小型客车租赁项目(含驾驶服务) |
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03月27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04月02日18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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