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40条与48条、《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7.1.6与7.1.7条、《工业管道安全技术规程》(TSG 31-2025) 第7章定期检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2.10与2.14条的要求,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从而保障设备和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按2027年大检修计划进行容器、管道在线定期检验及安全评估,在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含类外管道)、小接管、加热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安全技术规程》、《超设计使用年限压力容器评估与检验导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进行定期检验,按期出具检验和评估报告。
2.2招标范围: 乌石化公司各生产装置大检修期间全部《乌石化公司2026-2027年压力容器、管道及加热炉停工定期检验》技术标准和要求全部内容。本项目共五部分内容。
2.3标段划分: 无
2.4服务要求/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服务区域:乌石化公司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1月1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不接受联合体,允许分包:按照TSG Z7003-202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第二十五条 通常情况下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独立完成检验检测任务。无损检测等专项检验检测工作可以分包。按以上要求,本次招标项目中无损检测及理化检验工作允许分包。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2、投标方必须是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具备TSG Z70012021《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含第1号修改单)中规定的甲类检验机构A2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核准证书、资质的扫描件)。
3.2.3、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投标人(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正式工作开始前应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部门完成备案及告知手续,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智慧监管系统—特种设备企业一站式服务平台出具检验报告。(中标后30日内完成手续办理,具备出具报告能力,提供承诺书。)
3.3在国内同类企业具有以下检验检测业绩:要求投标方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有1份业绩,合同结算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及至少与其单位对应的其中 1 张发票扫描件)、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项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2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
3.5、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部分或者未划分部分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部分的投标资格。
3.6、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事件和质量事故(提供承诺)。
3.7、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承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状况。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出具本单位财务报告。
3.8.投标人承诺:投标人(含分包人)未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存在法律纠纷。如一经查实存在法律纠纷视为失信行为,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3月 27日至2026年4月2日 23时59分59分(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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