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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速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2026-2027年皮卡车、小轿车车辆租赁服务第1标段(重新采购第1次)采购公告
日期:2026-03-27 收藏项目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织,湖南高速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共同参与,采购结果适用于湖南高速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2026-2027年皮卡车、小轿车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第1标段(重新采购第1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湖南高速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简称“养护工程公司”)根据生产建设需要,计划对皮卡车、小轿车(燃油)车辆租赁服务进行公开采购。。

2.2采购范围:本次服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服务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号

汽车类型

车辆参数要求

预计

数量

(台)

2年周期内最高累计租赁月数

干租

(不带司机)单价上限价

元/月/台

2年周期内总价上限价(元)

服务区域

1

皮卡车

*1、核载5人以上;
2、车身颜色满足高速养护施工警示要求;
*3、10万公里以内,使用年限6年内,车辆手续、保险齐全;
4、品牌不低于:长城、五十铃、大通;
*5、动力性能满足:排量≥2.0L涡轮增压汽油/柴油发动机,最大功率≥100kW,额定载质量≥500kg;
*6、车辆无重大事故;

*7.其他要求:出租方必须为出租给承租方的车辆购买车辆交强险、第三责任险(不低于200万)、座位险(不低于5万)及车损险,并免费提供车辆GPS定位服务,保费由出租方承担,且确保保险的连续性。

8.费用承担:租赁期间,出租方承担保险费、年检费、税费等费用;承租方承担车辆修理费、维护保养费、配件更换费、燃油费、路(桥)通行费、停车费等使用费。

30

12

3000

1296000

湘西、张家界、常德、岳阳、益阳、长沙、湘潭等7个地市州;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需求文件

小轿车(燃油)

*1、核载5人以上;
2、品牌不低于:日产轩逸、大众朗逸;
*3、10万公里以内,使用年限6年内,车辆手续、保险齐全;
*4、车辆无重大事故;

*5.其他要求:出租方必须为出租给承租方的车辆购买车辆交强险、第三责任险(不低于200万)、座位险(不低于5万)及车损险,并免费提供车辆GPS定位服务,保费由出租方承担,且确保保险的连续性。车辆承租期间发生的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均由承租方承担,车辆相关保险费用、维修保养费、年检费由出租方负责。

6.费用承担:租赁期间,出租方承担保险费、年检费、税费等费用;承租方承担车辆修理费、维护保养费、配件更换费、燃油费、路(桥)通行费、停车费等使用费。

6

12

3000

注:(1)清单表中所列12个月为单台车辆二年周期内最高累计租赁月数,仅作为累计租赁控制依据,不代表连续租赁月份时间。车辆实际租赁时长将根据项目部现场实际需求确定,具体以双方最终约定为准。

(2)具体采购数量以项目实际需求数量为准。供应商须认识到存在因合同签署单位因需求数量增加或减少导致采购数量变化的可能性,请供应商自行考虑响应风险,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以上*号内容为关键技术参数和要求,不允许负偏离,采购需求人将按照上表要求进行验收,如交付的车辆或服务在任何一项带*号的关键技术要求上验收不合格,采购需求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取消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要求成交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违约责任。

(4)响应人提供的租赁车辆需满足性能描述要求。

2.3服务期限:2年,合同签订采用1+1模式。采购人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各项目车辆具体租赁期限以项目实际进场及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2.4交货期:采购人下单起10天内,各项目车辆具体租赁期限以项目实际进场及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2.5车辆供应地点:以湖南省内为主,供应商应具有协调调用省外服务车辆的能力。

2.6 质量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及采购需求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成果文件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采购人和采购需求人的要求。

2.7采购执行合同:供应商成交后,与采购需求人签订具体采购执行合同,具体采购执行合同签订的双方共同作为合同主体承担合同法律责任与风险。

2.8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D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备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资质、业绩、信誉等最低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及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与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本次采购不接受《湖南高速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2026-2027年皮卡车、小轿车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2标段成交供应商参加本次响应。

3.5采购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供应商响应。

3.6采购人不接受近三年内与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存在诉讼或仲裁的供应商响应(已友好协商和解的不受本条限制)。

3.7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D级的供应商响应。

3.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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