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预算金额(元):502280.00元
6.最高限价(如有):502280.00元。
7.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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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对应工程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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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标段 |
施工监理 |
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2026年G338线K1703+297-K1708+298(孟家湾西-长流水)段计5.001km修复养护工程、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2026年普通省道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共2项工程施工提供监理服务,包括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监理。 |
8.合同履行期限:
工程服务周期:同施工工期。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6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3 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5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失信主体名单(开标现场查询,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2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规定,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4 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企业注册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03-27至2026-04-03(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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