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GDG
三、项目概述:广州邮政企业文化展示中心,约350平方米集形象展示、文化传承、业务推介、党建宣传、互动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性展示平台。
四、采购内容:
本次项目为"广州邮政企业文化展示中心"的全流程策划与方案设计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区域的功能、视觉的要求和环境的气氛对展示中心进行设计。(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15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广东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及承诺函,评审时以代理机构人员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投标人能够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供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或提供一张2024年1 月1 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七)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 年1 月1 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 万元(含)以上 的展馆、展厅、博物馆或大型企业文化展示中心的全过程设计服务业绩。
注:1、须提供能体现合同标的总金额的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货物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至少一张该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如未体现合同总金额,可提供合同相应的全部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3、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如未体现合同总金额,不能提供全部发票的,可提供经购买方盖章确认的订单或购买方盖章承认的购买金额总单以及银行转账凭证,并须提供本合同一张发票。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3月27日至4月1日17时前(北京时间,下同),……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用为每包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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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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