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FT
2.项目名称:口岸社区邻里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柒万叁仟玖佰柒拾壹元玖角捌分(¥473,971.98)
4.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柒万叁仟玖佰柒拾壹元玖角捌分(¥473,971.98)
5.采购方式:公开征集
6.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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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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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社区邻里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
1 |
项 |
详见征集文件 |
7.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征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0.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注:(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具体包括“信用中国”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具体以开标当日上述渠道的全部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等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3月27日起至2026年4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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