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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脱硫吸收塔喷淋层喷淋管检修更换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HDTDZ185/17-QT-078) 一、招标条件 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1-4号汽机高调阀门重叠度、流量特性及定滑定试验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新铺村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4×300MW机组。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有效。每台机组喷淋层支管更换工期为15天;全年修复工作时间根据机组检修任务安排,每次修复工期为8天。 2.4工程范围:包含完成本工程所需全部管道、维修耗材、专用工具等包工包料工作。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设备检修、维护-1-4号机组脱硫吸收塔喷淋层喷淋管检修更换(CHDTDZ185/17-QT-078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1-4号机组脱硫吸收塔喷淋层喷淋管检修更换】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 9.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3-27 17:30到2026-04-03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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