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号:NY-SH
项目名称:宁阳县中医院新院区行政楼、后勤楼电梯采购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48.00万元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宁阳县中医院新院区行政楼、后勤楼电梯采购安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完后40天内将货物运抵现场。货物按照约定到现场,并将货物清单、合格证等资料提交甲方,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4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经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以采购人取得安装检验报告及相关验收文件为准)及甲方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为制造商:具备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如制造商以上两类证件合二为一的,须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供应商为代理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其所代理产品的电梯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如制造商以上两类证件合二为一的,须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按所注册省份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公告时间:2026年03月30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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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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