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6-11 2、项目名称:2025###县上戈镇水毁工程修复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1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洛宁政采磋商(2026)0014号-1 ###县上戈镇人民政府2025###县上戈镇水毁工程修复项目 ******** ******** 是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护坡砌###路面恢复。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先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网(https://************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本次采购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磋商。********、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 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 ”,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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