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税务局税法宣传制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形式采购
预算金额:78.15万元/年
最高限价:详见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中各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超过各项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为视频类、动画类、平面类共3大类、7项宣传产品的制作服务。具体包括视频类-播报讲解、视频类-微短剧、视频类-操作演示、视频类-主题宣传、动画类、平面设计类-海报图解、平面设计类-电子书产品的制作,包括脚本修改、拍摄、灯光、收音、化妆、后期剪辑、包装、配音配乐、添加特效等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一年。注: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在年度预算保障、采购内容与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续签采购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不允许分包,转包。
(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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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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