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内蒙古新城宾馆院内提升改造工程(2号楼、3号楼、5号楼、6号楼、新宾楼区域及园林道路)设计服务项目 已由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内蒙古新城宾馆旅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内蒙古新城宾馆院内提升改造工程(2号楼、3号楼、5号楼、6号楼、新宾楼区域及园林道路)设计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呼伦南路40号
2.3招标规模:2号楼、3号楼、5号楼、6号楼、新宾楼区域及园林道路设计服务
2.4项目计划投资:123.0万元
2.5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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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A1501002026022401001002 |
标段名称 |
内蒙古新城宾馆院内提升改造工程(园林道路)设计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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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工程-设计-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市政工程-园林;工程-设计-建筑工程-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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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
34.0 |
工期(日历天) |
36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风景园林工程通用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旧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2)人员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投标企业所使用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设计岗位人员)不得存在失信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28 00:00 至 2026-04-20 09:30(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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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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