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配送。接到采购人配送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有效期截至2026年12月15日。
采购包2: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配送。接到采购人配送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有效期截至2026年12月15日。
采购包3: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配送。接到采购人配送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有效期截至2026年12月1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品实验耗材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石化、机械、电器实验耗材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轻工、建环、能源实验耗材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品实验耗材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提供2025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2025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收所属时期为准)
(5)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赋码,可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
合同包2(石化、机械、电器实验耗材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提供2025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2025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收所属时期为准)
(5)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赋码,可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
合同包3(轻工、建环、能源实验耗材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提供2025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2025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收所属时期为准)
(5)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赋码,可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至 2026年04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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