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兖矿泰安港公铁水联运物流园二期项目新增火车装车设施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已由兖矿能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和业主为兖矿东平陆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基本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建设工期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兖矿泰安港公铁水联运物流园二期项目新增火车装车设施总承包(EPC)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彭集街道,项目实施区域在兖矿泰安港公铁水联运物流园既有厂区内,无新增用地。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兖矿泰安港公铁水联运物流园二期项目新增火车装车设施总承包(EPC)项目,为满足集装箱存放需求,将拉紧间至T1转运站南侧的场地按照重载道路标准进行硬化,硬化面积约13400m2,既有硬化面北侧埋地线缆及给排水管道区域脱开不做硬化;为满足一期和二期重载车辆称重需求,需将既有的一台空车地磅改造为重车地磅,增设冲洗装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2 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2.3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要求的相关现行设计规范及深度要求。
材料、设备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工程
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质量目标:工程合格率 100%,满足按期达标投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整;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未被各级人民法院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各级政府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官方网站公示信息中,不存在黑名单限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转借或挂靠资质、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等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规信息(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查询)。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附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应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联合体各方各自的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投标人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投标上传的资质和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若发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取消其中标资格;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9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查验原件,如若发现所提供资料无效,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4.投标人业绩
4.1 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类似地面建筑工程(合同内容必须含场地硬化、道路硬化)业绩,其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备注:工程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工程内容、合同签订页等。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工程合同、验收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或被投诉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一旦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损失。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6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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