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最高限价:249556.68 元
5.采购内容:旺隆镇兴旺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农产品仓储物流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和2024年或2025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四表一附注)或供应商近1个月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③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承诺函);
④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⑤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100%,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 03 月 30 日至 2026年 04 月 01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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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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