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平岑高速公路土建第一分经理部招标人为平岑高速公路土建第一分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交二公局平岑项目总包部(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全线位于广西梧州市境内,路线总体呈西北至东南走向,经过藤县和岑溪市。平岑高速公路TJ-1标位于梧州市藤县境内,起点始于太平镇村,沿线途径大社村、州儿顶村,终点止于濛江镇村,本项目为典型的山区高速公路项目。项目起止桩号K0+000~K11+080,本标段主线全长11.08k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标准,路基宽度26.5m,设计速度采用120km/h,起点设太平南枢纽,与梧柳高速相接。本标段共设置隧道1座(左线长645米,右线长637米),隧道型钢202.7吨;主线设置大桥1864m/6座(不含互通),主线涵洞22道,通道7道;太平南枢纽互通1座,互通设置大桥1084.2m/3座,涵洞2道,通道2道,天桥78.4 m/1座。项目合同工期24个月。
本次招标内容为平岑高速公路土建第一分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混凝土采购生产、供应、供货前后的质量服务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
1.商品砼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2.混凝土的取样、试件制作、养护和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50080《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 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3.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的有关规定;
4.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偏差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预拌混凝土》(GB 14902)的规定;
5.混凝土拌合物的含气量、氯化物总含量等其他质量指标,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的规定,其检验频率按合同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具有混凝土生产加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7日16时至2026年4月3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出售,每套售价500.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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