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1-4号脱硫系统机务部分检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新铺村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4×300MW机组。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机务检修工期根据发包方现场实际而定。
2.4招标范围:包括脱硫吸收塔塔壁及烟道金属修补;浆液循环泵、石膏排出泵、石膏浓缩泵、变频供浆液泵及其附属设备检修;脱硫卸料系统斗提机B提升链条整体更换;3号湿式球磨机冷却水系统、传动组及油系统检查、减速箱解体检修;氧化风系统检查检修;脱硫真空皮带脱水机A/B/C设备治理;脱硝设备检修及治理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设备检修、维护-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1-4号脱硫系统机务部分检修(CHDTDZ185/17-QT-076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1-4号脱硫系统机务部分检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
9.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3-27 12:26到2026-04-03 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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