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物资郑州有限公司集中储备部新疆区域仪器仪表物资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物资郑州有限公司集中储备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仪器仪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标段一(详见附件1:第一标段物资明细及报价表)微库仑硫测定仪等物资一批,预估金额为751万元。
标段二(详见附件2:第二标段物资明细及报价表)在线分析仪表配件等物资一批,预估金额为654万元。
2.2实施或交货地点:塔里木油田公司物资采办事业部轮南工业园区物资共享二中心机电库,具体以框架合同有效期内签订的采购订单为准。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以框架合同有效期内签订的采购订单为准。
2.4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质量要求:中标人需提供全新合格产品。
2.7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选取一名中标人,两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如有投标人在第一标段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还可以被推荐为第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2.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3.2.2潜在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物资供应商,且准入产品与招标产品一致。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项所投标段任意一项拟投产品销售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业绩合同及合同相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涉及发票验证,请投标人提供发票扫描件图片清晰平整,无公章等遮盖。如提供发票扫描件无法识别,视为无效发票,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发票供应商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3.4.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1日(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7日8时4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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