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已由川投(乡城)新能源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川投(乡城)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
2.询比内容、服务期及质量要求
2.1项目概况:甘孜乡城贡札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1000MWac,布置有313个光伏方阵和箱变,配置300kW组串式逆变器3422台。新建2座220kV升压站,2座升压站本期分别建设2台250MVA变压器,配套建设2套50MW/100MW·h储能电站及升压站附属发电设备,分别预留1台250MVA变压器建设场地,分别经1回220kV出线接入500kV甘孜南变电站。项目场内新建道路及改造道路路基宽度为4.5m,路面宽度为4.5m;升压站及储能站进站道路路基宽6.0m路面宽5.0m。由于项目初步设计优化,道路工程设计发生了变化,需要取得变更永久占用草地批复。
2.2项目地点:四川省甘孜州乡城县正斗乡正斗坝子
2.3询比内容:1.完成甘孜乡城贡札光伏发电项目变更拟永久使用范围内所有草地调查和资料分析,核实用地范围是否符合草地相关用地政策;2.开展草地资源外业调查,编制项目使用草原生态影响评价报告,向甲方提供建议;3.依法向主管部门办理有关专题报告(含图、表)的评审、报批、备案及其他所需的各项手续;4.获得该项专题报告所需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行政许可。
具体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甲方要求”。
2.4服务期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清单提供手续办理所需的基础资料后,乙方在10个日历日内开展外业调查,30个日历日内完成报告编制,60个日历日内完成草原手续办理,取得本项目所需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同意文件。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要求,并满足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①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内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含三表一附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②若公司为2024年后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2024年至今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针对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或四川省林学会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2)近三年来(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
(3)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具备林业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
②为供应商企业的正式员工(提供近 6 个月不间断的社保缴纳证明);
3.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
注:类似项目业绩指光伏/风电等新能源行业永久占用草地批复取得技术服务业绩。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业绩相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封面、服务内容、签署页)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合同中须体现合同双方单位、内容、规模等关键信息,否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其他客观证明材料。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询比文件自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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