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服务费参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113号)文件收费标准,采用优惠率方式报价。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1-优惠率)为50%,即优惠率取值范围为50%≤优惠率≤1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328国道南京江北新区顶山互通至七里河大街段起于既有328国道顶山互通,终于七里河大街,将现状快速化地坪形式改造为隧道形式,打通沿线重要被交道路。项目全长约2.2km,新建一处主路隧道,隧道接既有顶山互通后设置节点隧道下穿定山大街;新建2条匝道隧道,位于定山大街北进出口匝道。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主路设计速度80km/h,匝道及辅道设计速度40km/h。标准段采用“主六辅六”车道设计。
(二)工作内容
主要对本项目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含智能交通)、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景观绿化工程、隧道装修、管线综合工程、照明等工程的原材料、混合料、半成品、成品、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测;承担必要的测量以及现场检测工作、对质量检测数据进行分析等;并出具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报告。
质量检测的对象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抽检频率根据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预计自2026年4月20日至2027年6月30日,共计436历天。供应商应根据工程进展的需要,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段但不限于该时间段内完成整个工程各阶段检测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或2025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2)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公路专业和隧道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道路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专业)。
2.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具体要求见采购公告“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为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均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后期也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委托的试验检测分包工作。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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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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