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运营业务会计档案寄存外包服务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运营业务会计档案寄存外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运营业务会计档案寄存外包服务
(请登录)2.2 项目概况:为保障运营业务档案寄存业务连续性及档案安全,经总行批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拟开展运营业务会计档案寄存服务外包,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引入专业外包公司提供服务。2.3 项目地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辖内指定营业网点。
2.4 服务期限:三年。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投标人应对所投标段的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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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标段名称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服务要求 |
招标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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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运营业务会计档案寄存外包服务 |
三年 |
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
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
195万元(三年)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5年度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
3.4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提供提供三张记录了本招标文件发售期开始之后日期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7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3.9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3.10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3.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13投标方应保证完全遵守浦发银行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浦发银行的商业机密(提供相应承诺函)。
3.14投标人在长沙地区拥有档案寄存专用库房,并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到期日应覆盖本项目的合同期限。
3.1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一个以上为银行提供档案寄存服务的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或采购单(包含合同关键页,如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署日期页、盖章页等)及相关证明文件(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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