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6-2028年BIOP平台宽带业务支撑系统应用软件研发项目集中采购。
1.2 招标编号:(请登录)
1.3 招标内容
1.3.1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2026-2028年BIOP平台宽带业务支撑系统应用软件研发项目集中采购服务三年,三年预估工作量为432人月,其中2026年工作量为132人月,2027-2028年预估工作量为300人月。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不承诺满额执行。
采购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48万元。
1.3.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交付时间: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2日内提供详细的功能模块开发计划表;并在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30日内完成开发部署测试,具备上线初验条件。
1.3.4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36个月。
1.3.5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至少24个月。
1.3.6服务地点:北京市。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最终确定1名中标人。
1.5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采用单价的报价方式,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5000.00元/人月(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6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1.7 合同签约金额:合同上限金额=中标单价*预估工作量。
1.8 履约保证金:合同上限金额的9%(最高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向下千位取整);收取方式:现金/支票/银行转账/电汇/无条件履约保函。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2.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签署的至少1份单项业绩金额在2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宽带业务支撑系统类软件研发类或软件开发类服务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协议)、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为含税金额且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中涉及的某业绩金额不能高于其对应的合同(框架订单)金额)。一份合同或一份框架订单计一份业绩。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原件备查。)
2.4人员要求
2.4.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3人的项目服务团队,项目服务团队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位。(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2.4.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服务团队须至少包括项目经理1名,技术开发人员2名,项目服务团队中项目经理与技术开发人员不可以复用。
2.4.3、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5年(含)以上项目实施管理经验,技术开发员须具备2年(含)以上应用软件开发经验。(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2.4.4、项目实施期间,投标人只允许更换1名技术开发人员,如确有替换需求,须提前30天通知招标人进行确认。(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2.4.5、保修期内,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名维护人员(与技术开发人员可以复用),并明确日常工作接口人,投标人应保持7×24小时维护响应。如果出现紧急技术问题,项目开发团队人员在2小时内予以答复,重要时期安全保障阶段需至少1人5×8小时驻场招标人指定工作场所,在合同期内与招标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通报相关维护工作的各种情况。(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2.4.6、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必须均为投标人合同制员工,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日前90天内任意一个自然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上必须有社保管理机构章以及缴费单位名称、缴纳保险人员姓名,缴费单位须为投标人)
2.5信誉要求
(请登录)2.6其他要求2.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4、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2.6.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2.6.6、评标当日,投标人须准备至少包括业绩、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在招标人要求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否则不清晰可辨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2.6.7、投标人必须是整体解决方案的原厂商,若所投产品包括第三方产品,投标人须具备该第三方产品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资质,并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授权文件。
2.6.8、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10、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出具的所有书面承诺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未落实到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2.6.11、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质、证书、原厂授权有效期到期后会办理延期并覆盖合同履行期限,同时将新的资质、证书、原厂授权等原件扫描件及时提供给招标人。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7日11时00分至2026年04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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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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